2025年家庭法变化

2025年家庭法变化:伴侣关系、离婚和儿童保护


自2025年初以来,新立法带来了2025年捷克家庭法变化的重大改变。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多项修正案已生效。这些变化特别在伴侣关系、儿童保护和离婚程序领域带来了重要创新。

2025年1月1日,一项修正案第123/2024号法律)生效,该修正案不仅影响民法典。该修正案从根本上改变了伴侣关系制度(以前的注册伴侣关系),使其在法律上更接近婚姻。这些变化主要涉及财产关系、继承权和同性伴侣的亲子关系。从年中开始,另一项针对家庭暴力领域的修正案生效。
这些变化不仅涉及民法典,还涉及儿童保护法和特别司法程序法。

我们不应忘记宪法法院的突破性决定(宪法法院判决编号Pl. ÚS 52/23,日期2024年4月24日)。它取消了变更性别的生育能力丧失条件,尽管这发生在2024年。通过这一步骤,捷克共和国加入了承认身体完整性和人类尊严的现代国家行列。

从2026年起家庭法的其他计划变化

我们很快可以期待家庭法的进一步变化。今年6月,众议院批准了一项广泛的民法典和其他法律修正案,现在只等参议院批准和共和国总统签署。预计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正如法案草案所预期的那样。该修正案侧重于离婚、父母责任(包括禁止体罚)和未成年人照料。它还带来了有关执行抚养费的变化,这可能对实践产生重大影响。

伴侣关系名称的变更

同性伴侣关系制度的规定因修正案(第123/2024号法律)而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变化。现在,这种结合被简称为"伴侣关系",而不是以前常见的注册伴侣关系。自2025年1月1日起,有必要在法律上区分这些术语。

婚姻法适用于伴侣关系

该修正案最重要的变化可以被认为是扩展了民法典第655条的第2款。它将伴侣关系定义为"两个同性人的永久结合,其缔结方式与婚姻相同"。第二句进一步规定:"除非法律或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关于婚姻、配偶权利和义务、寡妇和鳏夫的规定类比适用于伴侣关系以及伴侣的权利和义务。"这包括配偶、寡妇和鳏夫的权利和义务,现在也适用于伴侣。自2025年初以来,抚养义务和父母责任也适用于伴侣关系。同样,在分居时对较弱伴侣的保护也适用,类似于婚姻离婚。

收养和替代照料

修正案的另一个好处是收养和替代照料的规定。现在,一方伴侣可以收养另一方伴侣当时为其父母的孩子。无论第一方伴侣是生物学父母还是自己以前收养(领养)了孩子都无关紧要。这一制度有时也被称为继养。其效果是,作为收养人的第二方伴侣进入第二父母的完全角色,并获得作为生物学父母的相应权利和义务。这显著加强了同性伴侣子女的法律地位。即使在伴侣去世或分居的情况下,儿童也受到保护,不会面临与第二父母分离的风险。

关于民法典第800条的不确定性

上述民法典第655条的修订引发了关于如何解释和适用民法典第800条(关于配偶收养)的问题。法院在实践中对此问题采取不同的方法。民法典第800条第2款的规定允许配偶所谓的共同收养。这意味着配偶在单一司法程序中共同收养完全陌生的孩子。一些法院与迄今为止一样,不允许同性伴侣共同收养,并认为第2款仍然仅适用于已婚夫妇。相反,其他法院在修正案生效后解释民法典第800条第2款的规定,使伴侣也可以成为共同收养人。

对考虑收养的伴侣的建议

相关条款解释中的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司法程序的延长,甚至长达数年。因此,所有打算进行收养的伴侣都应仔细考虑他们的选择。他们可以选择个人收养然后继养的途径,或者共同收养的途径。我们将密切关注这一主题的判例法发展。我们建议所有在实践中使用此规定至关重要的人也这样做。

在将婚姻法律规定适用于伴侣关系的框架内,可以推断伴侣现在可以成为共同寄养父母。

配偶共同财产和伴侣的其他财产权利

伴侣现在适用法定财产制度CBP(伴侣共同财产),相当于CBM(配偶共同财产)。因此,放弃了以前的按份共有制度。伴侣同样有机会选择是否通过(婚前)合同以不同方式规定他们的财产权利。

伴侣之间现在也产生了类似于配偶的抚养义务。被继承人的伴侣现在是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子女并列,因此如果伴侣单独继承,也相应地在第二顺序中。

姓氏变更

该修正案还显著影响了户籍法第301/2000号法律,关于户籍)。现在可以在缔结伴侣关系时直接采用伴侣的姓氏,无需其他手续。缔结伴侣关系的可能性也得到了扩大。同性伴侣不再需要向专门的户籍办公室申请,可以在任何户籍办公室或其外缔结伴侣关系。

修正案前缔结的注册伴侣关系

注册伴侣关系不会自动转变为伴侣关系。原因是法律可预见性和禁止追溯力的原则,因为新伴侣关系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要广泛得多。

所有希望将其结合改为伴侣关系的注册伴侣必须首先缔结伴侣关系。然而,他们不需要事先取消其注册伴侣关系。可以从注册伴侣关系"直接"进入伴侣关系。户籍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共同缔结注册伴侣关系的未婚夫妇不需要附上法院关于取消其伴侣关系的最终决定。"相反,注册伴侣没有义务进入伴侣关系制度。

注册伴侣关系制度的消亡

新的法律规定取消了缔结注册伴侣关系的可能性,但以前缔结的伴侣关系仍然有效。自2025年1月1日起,不能再缔结新的注册伴侣关系。生活在注册伴侣关系中的人可以选择是否将其结合转换为新的伴侣关系制度。这一步骤将带来财产制度的变化。因为注册伴侣迄今为止没有共同财产,而新法律制度下的伴侣有。

打击家庭暴力

2025年年中,几项法律的修正案第78/2025号法律)生效。它涉及民法典、儿童社会法律保护法特别司法程序法。其目的是为更有效地打击家庭暴力做出贡献,家庭暴力仍然是一个紧迫的问题。由于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的密切关系以及受害者对施暴者的依赖,解决这个问题往往很复杂。

家庭暴力的新定义

立法者修改了民法典第3021条的措辞,并采用了急需的统一家庭暴力概念定义。从而确定地向公众说明了家庭暴力的构成及其可能的形式。但最重要的是,它为公共权力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由于该术语的不确定性,他们的解释以前经常不同,这对受害者产生了负面影响。

新的和详尽的定义旨在涵盖实践中出现的所有形式的家庭暴力。这包括心理暴力、身体暴力、性暴力、经济暴力以及所谓的控制行为。

受保护人员范围的扩大

还新定义了可能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更广泛人群。这一定义反映了实际成为受害者的真实人群。受害者可以是与实施家庭暴力的人生活或曾经生活在共同家庭中的人,或其家庭被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反复和长期访问的人,亲近的人或以前是亲近的人,或共同孩子的父母,或与实施家庭暴力的人一起行使父母责任的人。因此,修正案故意偏离了"四堵墙之间"的暴力概念。它由此回应了不再生活在共同家庭中的人实施的暴力,典型的是前配偶、伴侣或照料者。

涉及家庭暴力施暴者的程序变化(民事诉讼法、特别司法程序法、违法行为法)

上述程序法规对民法典的变化作出回应,同时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目标是受害者在程序过程中根本不必与施暴者见面。这旨在防止进一步的暴力和仅与施暴者接触可能造成的二次受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新措辞,如果正在进行具有家庭暴力特征的行为的刑事或违法行为程序,或者正在进行反家庭暴力保护事项的临时措施,则不能再命令与调解员的首次会面。

特别司法程序法中,第493条的措辞发生了变化。它增加了新的第2款。这是为了确保即使对于不与受害者同住但仍对其实施暴力的人,也可以执行反家庭暴力保护事项的决定。

性别变更

我们对2025年生效的最后一项变化要感谢上述宪法法院的决定。通过这一决定,民法典第29条第1款的第一句被废除。现在该款内容为:"性别变更日期被视为医疗服务提供者出具的证明中所述的日期。"因此,性别变更不再需要导致生育功能丧失的外科手术,即阉割。宪法法院指出,外科转换和生育能力丧失的法律要求违反了身体完整性保护权和人类尊严。

立法者将来如何修改民法典第29条的规定以及特定医疗服务法第21条第1款第一句尚不确定。但是,可以高度肯定地假设,它将加入西方世界的其他现代国家,不再要求外科手术进行性别变更。

加强儿童权利保护

体罚

拟议的修正案旨在澄清关于父母责任的民法典第858条的规定。其内容分为几点,其中一些得到了更广泛的发展。在"父母责任包括父母的义务和权利,包括照顾孩子......"的规定中增加了附录"不得有体罚、精神痛苦和其他侮辱性措施"。因此,该规定明确规定了体罚的明确禁令,而不仅仅是基于民法典第884条的解释推论。这一变化在实践中的后果尚不清楚。但是,可以说这是朝着儿童健康教育迈出的积极一步。

与儿童接触的新概念

修正案还将在民法典第858条中阐述父母责任在维持与孩子接触方面的内容。该规定现在提供了更广泛的定义,而不仅仅是"维持与孩子的个人接触"。这包括个人接触、通过通信方式的间接接触,以及父母之间相互提供关于孩子的所有重要信息,反之亦然。通过这一变化,修正案回应了实际情况。阻止通过任何这些方式进行通信将被视为违反父母责任。

通过这一变化,修正案再次试图回应实际情况。今天,儿童通过许多通信方式与父母沟通,包括远程通信。阻止通过任何这些方式进行通信将在未来被视为侵犯行使父母责任的权利,或违反正确履行父母责任的义务。

还应补充民法典第884条的规定。在第2款末尾增加了一句话:"儿童的人类尊严受到体罚、造成精神痛苦和其他侮辱性措施的影响。"此规定延续了上述变化,旨在防止以体罚形式对儿童施暴。

儿童照料

民法典修正案旨在从法律体系中删除对独占、交替和共同照料的划分。立法者认为,这种划分与负面偏见和影响相关,导致照料安排功能失调。新规定应更好地反映儿童的最佳利益。因此,民法典第888至891条的规定应进行根本性改变。

第888条的规定新确立了儿童和父母享有双方父母平等照料的权利,相应地,父母享有平等照料自己孩子的权利。如果父母不住在一起,他们有义务为孩子准备另一方父母的照料,允许照料并合作。同样,第889条也得到了补充,该条要求父母避免一切破坏孩子与另一方父母关系的行为。如果父母持续或反复阻止另一方照料,这是法院作出新决定的理由。

第891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不住在一起的父母的关系。如果一方父母照顾孩子,另一方有权进行间接接触并在合理范围内获得关于孩子的信息。

父母协议优先于法院决定

民法典在第907条中现在首先给予父母就照料范围达成协议的机会。只有当父母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才会考虑孩子的利益确定每个父母的照料范围。

抚养费债权的可回收性

修正案还包含便于执行抚养费的措施。它增加了新的第921a条规定,允许将到期的抚养费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法律规定了两个条件。转让的对价必须完全以非现金方式提供,否则转让无效。它还必须是法院已判决的到期债权。受让人只有在完全支付对价后才获得债权,转让人不对其可回收性负责。目的是帮助那些没有执行手段的父母,这样他们可以立即获得资金。问题仍然是第三方是否有动机购买这样的债权。

民法典第1970条规定的修订提高了抚养费支付的逾期利息。这应该激励债务人付款,同时增加购买债权的第三方的潜在收益。

儿童情况的临时安排

修正案还在特别司法程序法中引入了一项创新。它包括在儿童情况的初步安排领域引入一项新制度。修正案引入了"儿童情况的临时安排"制度。这使法院在解决紧急情况(如确定儿童的住所或确定接触)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如果情况不需要像临时措施那样的侵入性干预,但临时干预儿童的情况符合儿童的利益,法院应采取这一措施。

根据临时决定,不能将儿童安置在父母或亲近人士的照料之外(除了寄养前照料等例外情况)。条件是所有参与者包括儿童都有机会对此事发表意见。

2025年捷克家庭法变化的关键:简化和提高离婚程序的效率

这些家庭法变化规范的最后一个领域是离婚程序。目标是尽可能简化和优化离婚过程。离婚程序的复杂性不应成为配偶(现在也包括伴侣)决定是否离婚的因素。相反,离婚程序不必要的长度和复杂性会对家庭的心理方面(特别是儿童)和物质方面造成损害,特别是在与作为分割对象的财产以及离婚程序费用有关的方面。

取消六个月分居的义务

拟议的修正案将民法典第757条重新命名为"协议离婚"。取消了在申请离婚时配偶必须已分居6个月的条件。法院现在不会审查配偶关于婚姻破裂的一致主张是否真实。共同申请或加入另一方配偶的申请建立了离婚条件已满足的法律拟制。

在所谓的非争议离婚中放弃审查破裂原因

根据修正案,法院将不再审查婚姻破裂的原因,而将限于审查其存在。只有当另一方配偶主张根据民法典第755条第2款b项存在驳回申请的理由时,才会查明原因。这适用于离婚违反主要不对破裂负责且将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配偶的利益的情况。例外是配偶至少三年未共同生活的情况。

支持协议离婚

立法者还试图通过法院费用激励配偶选择协议离婚。修正案修改了法院费用法。协议离婚的费用仍为2000克朗,而非协议离婚的费用增加到5000克朗。

合并离婚和监护程序

离婚领域的最后一项重大变化是特别司法程序法的修正案。多年后,离婚程序与未成年子女情况安排程序应合并为一个。如果配偶有未成年子女,法院将同时处理离婚、监护、住所和抚养费问题。

这一变化应该为法院对家庭情况带来全面的方法,使法院能够做出更好、更贴合儿童需求的决定。这应该避免父母一方将孩子作为延长离婚过程的工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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