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捷克企业家法最重要的变化

企业家在2019年面临着各种变化

 
 


 

1. 2019年捷克商标法修正案

 
近十五年后,捷克商标法的第一项重大修正案于2019年1月1日生效。第286/2018号法案。 [捷克共和国法律汇编] 286/2018 在捷克立法中转换欧盟指令和法规,并使捷克商标系统与其他欧盟成员国的系统保持一致。
 
除了经修正的商标第441/2003 号法案中定义的捷克商标外,现在还可以在捷克共和国注册根据商标和议定书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注册的国际商标。 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本协议有关的WIPO -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和欧盟商标(EUIPO)欧盟知识产权局. 在捷克共和国,目前有效商标超过135万件,其中包括125,000件捷克商标和85,000件国际商标。
 

取消对防止非常规商标注册的商标图形表示的强制性要求

捷克商标不一定只能以图形或视觉方式表示,即图形,文字或组合标记,直到现在为止。 最近可以注册非传统的捷克商标,例如运动,视听或声音标记,3D标记,标记或全息图,即可以用现有技术手段表示的任何东西。 它们的表示通常是计算机文件格式,如MP3,MP4或JPG。 嗅觉或味觉痕迹也是允许的,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假设它们的代表性问题。 2002年,法院在案件中维持了登记这些商标类型的可能性Sieckmann, C-273/00. “商标法”新的法律修正案规定了以下商标类型:
 

1.字商标

- 单词商标,仅由以拉丁文,阿拉伯文或罗马字母,其他标准印刷字符或其组合书写的文字或字母组成,通过以标准脚本和布局提交标志的复制品来表示, 任何图形特征或颜色。

2.图形商标

- 由非标准字符,程式化或布局或图形特征或颜色组成的图形商标,包括仅由图形元素或口头和图形元素组合的商标,通过提交标志的复制品来表示, 请求注册,显示其所有元素以及适用的颜色。

3.塑造商标

- 形状商标,由三维形状组成或延伸至三维形状,显示容器,包装,实际商品或其外观,通过提交形状的图形复制品,包括计算机生成的成像或照相复制品来表示。 图形或照片复制可能包含不同的视图。

4.定位商标

- 商标,包括商标放置或贴在商品上的特定方式,通过提交适当标识商标位置及其相关商品的大小或比例的复制品来表示。 不构成登记主题的一部分的要素将优选地通过虚线或虚线在视觉上放弃。 该表示可以附有描述标志如何贴在货物上的描述。...

5.图案商标

- 仅由一组定期重复的元素组成的模式商标,通过提交表示重复模式的复制品来表示。 该表示可以附有描述其元素如何定期重复的描述。

6.彩色商标

- 颜色商标,仅由没有轮廓的颜色或没有轮廓的颜色组合组成,通过提交来表示
a)通过参考通常认可的颜色代码来再现颜色和指示该颜色,或
b)复制品,以均匀和预定的方式显示颜色组合的系统排列,并参考通常认可的颜色代码指示这些颜色; 还可以添加详细描述颜色的系统排列的描述。

7.声音商标

- 声音商标(声音标记),仅由声音或声音组合组成,通过提交再现声音的音频文件或以音乐符号准确表示声音来表示。

8.运动商标

- 通过提交视频文件或通过一系列显示位置移动或变化的连续静止图像来表示由标记元素的位置的移动或变化组成或延伸的运动商标。 在使用静止图像的情况下,它们可以编号或附有解释序列的描述。

9.多媒体商标

- 通过提交包含图像和声音组合的音频文件来表示由图像和声音的组合构成或扩展到图像和声音的组合的多媒体商标。

10.全息图商标

- 全息图商标,由具有全息特征的元素组成,通过提交视频文件或图形或照片复制品来表示,其中包含充分识别全息效果所必需的视图。

11.另一种商标

- 它不符合上述任何商标类型。 它以任何适当的形式使用普遍可用的技术表示,只要它可以以清晰,精确,自成一体,易于获取,可理解,持久和客观的方式在登记册上复制,以便使主管当局能够 公众清楚准确地确定其所有人所受保护的主题。 该陈述可能附有一封信。
 

捷克认证标志

通过类比欧盟法律(欧盟认证标志), 所谓的认证标志在捷克法律中得到实施,推迟了两年多。此类商标在提交申请之前就被指定为认证标志。它能够从未经如此认证的商品或服务中区分其所有者在材料,制造商品或服务表现,质量,准确性或其他特征方面经过认证的商品或服务。每个有资格认证认证标志将要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且不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包括交付货物或履行认证服务)的人均可申请注册认证标记。适用于认证标志的规则必须附在认证标志的申请表上。除其他外,此类规则必须包含使用认证标志的条件,包括制裁和指定授权使用认证标志的人员。
 
如果使用认证标志的规则与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相冲突,或者存在公众因商标的性质或重要性而被误导的风险,则可以拒绝申请,特别是如果可能的话 被视为除认证标志之外的其他东西。
 
关于引入认证标志,授权使用认证标志的人员组和使用认证标志的规则都新登记在捷克工业产权局的登记处。
 

由于存在针对相同商品和服务保护的早期相同商标,因捷克商标申请拒绝而提出异议的必要性

自2019年1月1日起,捷克工业产权局对新商标注册的处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到目前为止,该办公室依职权拒绝注册与已经注册相同商品或服务的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且所有人不必监督注册商标,并且可以依赖于适当和适当的步骤。 办公室。
 
最近,每个业主都应该监控是否有一个与其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 只有在必须及时提出异议的所有人提出动议时,新商标才会以较早的商标注册。 商标所有人必须定期监督已公布的新商标注册申请,并及时对任何与其早期商标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作出反应。 提交异议将收取1,000捷克克朗的管理费。
 

更加准确和具体地定义商标所有人在执行商标权时的立场

捷克商标法”将包含明确规定,禁止在交易过程中使用,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使用标志作为法人实体或商业名称的名称,或作为法人实体名称的一部分或 商业名称,并以与其他法律或法规相冲突的方式使用比较广告的标志。
 
早期注册捷克商标的所有人将继续拥有明确的权利,作为贸易过程的一部分,防止货物从第三国运输到捷克共和国,如果此类货物(包括其包装)被非法标记,则不会将其分发。 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商标相同,或者商标的基本特征不能与商标相区别。 该权利不适用于最终目的地国家的所述商品的营销。
 
商标所有人还可以防止此类准备行为导致侵犯权利,例如: 在包装,标签或安全元件上放置与商标相同的标志,或者标签,包装,安全元件或显示真实性的设备的分发和销售,其使用将构成商标侵权。
 

在捷克商标注册中转让和通过捷克商标和组成条目

根据新“民法典”规定的原则,商标转让在捷克工业产权局作为公共登记簿登记的登记簿中生效。 任何一方都可以在登记册中申请转让条目,并且必须使用转让文书或其中的摘录或其他证明商标所有人变更的文件来支持。 通过后,申请书必须附有关于商标通过的文件。 商标通过在构成通过的事实发生时生效,但在登记册登记后对第三方有效。
 

捷克关于注册,删除和保护商标所有人权利的程序规则的其他变更

修正案自然包含许多其他变化,例如: 不再可能开始关于商标声明无效依职权的程序。 到目前为止,商标的撤销具有“例外”效力,即基本上是撤销决定成为法律效力之日。 现在,商标可以自提交申请之日起撤销,并且应诉讼当事方的请求,也可以在撤销理由发生之日起撤销。

ECOVISježek,捷克法律办公室,关于2019年捷克法律企业家法律最重要的变化

MojmírJežek关于2019年关于企业家的捷克法律的各种变化。今年将不仅标志着新的义务,而且还将通过更严格地监督对现有义务的遵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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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捷克“刑法”和“捷克行政违法法”修正案

 
捷克刑法修正案第287/2018 Coll。号法案。 修订第40/2009 Sb。号法案,修订后的“刑法”和其他一些法律 将于2019年2月1日生效。它主要涉及以下领域:
 
1.洗钱,
2.暴力侵害妇女和家庭暴力,
3.恐怖主义,
4.妨害司法,
贿赂
6.为刑事诉讼目的加快存储在计算机系统或信息媒体中的数据。
 

捷克共和国的司法障碍

捷克“刑法”将全面将任何可能被视为妨碍司法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这种行为在斯洛伐克或德国也受到制裁,其禁令包含在一系列国际条约中。
 
在捷克刑法中,这种行为迄今只有在成功“以妨碍司法”的形式被批准为组织形式的共谋或教唆任何违法行为。 捷克“刑法”第345至347条。 组织者或教唆者的刑事责任来自主犯的责任共谋的原则,即证人,例如,必须至少尝试虚假证言。 如果主要罪犯尚未进入尝试阶段,则共犯的行为完全不受刑事责任的影响。 除非涉及专家意见或公共文书,否则伪造和欺诈性地更改证据手段或提交此类证据手段现在实际上不会受到惩罚。
 
捷克“刑法典”第347a条的新措词“妨碍司法”
 
根据捷克“刑法”第347a条,捷克共和国境内妨碍司法的行为是为了将案件提交法院,国际司法当局或为刑事诉讼或在诉讼程序中提出 展品或文件证据,对于他知道伪造或改变的决定具有重大意义,目的是将其用作真品,或伪造或改变此类证据,意图将其用作真品',并且每个人 为了进行虚假指控(第345条),虚假证言和虚假专家意见(第346条)或虚假解释(第347条),“单独或通过他人提供,索取或承诺为另一人或另一人提供利益”。 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对这一罪行判处的刑罚甚至可以包括三至十年的监禁。
 

在捷克共和国洗钱犯罪所得

该修正案废除了疏忽的同谋和同谋(“刑法”第215条和第216条),因为这些罪行的现有事实已包括在涉及故意或过失洗钱犯罪的罪行的事实中。 最近,只有一项涉及洗钱的罪行。 这意味着根据有关国际条约从属于洗钱的所有类型的行为均在一项犯罪事实中明确提及。
 
根据捷克“刑法典”第216条规定,洗钱犯罪所得是由“隐瞒,转移给自己或转让给他人,拥有或使用任何代表捷克境内外犯罪所得的物品的人所犯的。 共和国的另一方,或改变这种事情,意图使另一人逃脱刑事起诉,惩罚或保护措施或其服务,或共谋犯下这种罪行',以及隐瞒这种罪行的每个人 任何代表捷克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犯罪所得的东西的来源,特别是隐瞒或掩饰其实际性质,地点,移动,处置,所有权或其他权利,或由其他人 努力确定其来源受到严重侵害或残疾,或共谋犯下此类罪行“。
 
根据“刑法”第217条,过失犯罪所得的犯罪行为是由于任何人因疏忽而使另一人隐瞒任何具有较高价值的物品的来源或确定原产地的人,这些物品代表在该物种内外发生的犯罪所得。 捷克共和国的领土以及由于疏忽隐瞒,转移给他人或他人的任何人,拥有或使用任何具有更高价值的东西,代表另一个人在捷克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犯下的罪行。
 
对上述罪行判处的刑罚的严重程度也会加剧,尤其是加重情节。
 

刑事文书的定义和犯罪所得

“刑法”和“犯罪所得”这一术语尚未在“刑法”中明确界定。
根据“刑法”新的第135a条,“刑事文书是指用于或用于犯罪的事物,包括民事成果和收益”。 根据“刑法”第135b条,“犯罪所得”是指源自犯罪的任何经济利益,而犯罪的直接收益是指通过犯罪获得的任何东西或作为对犯罪的奖励。 犯罪,包括民事成果和收益,以及调解犯罪所得,意味着任何事物,包括民事成果和收益,a)甚至部分地为构成犯罪直接收益的东西获得,b)其中构成直接收益的东西 犯罪的转变,甚至部分转变,或c)其价值发生,甚至部分地通过构成犯罪直接收益的事物发生。
 

在捷克共和国间接贿赂

“捷克刑法典”第332条(贿赂)和第333条(间接贿赂)的新措辞应在一项规定中制裁间接认捐或提供非法利益以及间接请求或接受非法利益。 在事实中增加以下案文:“单独或通过他人提供,提供或承诺贿赂”将删除与已载有该词的“刑法”第331条相比的解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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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行政违法和道路交通法”修正案

经修正的第250/2016号法案关于行政违规和相关诉讼的责任的修正案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根据经修正的关于道路交通的第361/2000 Sb。号法案第125c(7)节关于行政引用制裁的规定,引入了一项重大变化。 “罚款(行政违规行为)”的案文改为“可以处以罚款(行政违法行为)”,以便根据一般立法和道路通过协议解决各自的行政违法行为。 交通法案,如果此程序适用于案件的情况。 这意味着警察不必像往常一样处以罚款。
 
根据“行政违法行为责任法”,必须符合警告不足以处理行政违规行为的条件才能发布行政引用令。 没有用行政引文命令对被告施加警告的可能性。 根据新规定,只能通过行政引文命令处以罚款。

 

3.捷克国家公路运输的变化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MR)和国家运输公约所载规则的范围延长至现在由捷克民法典管辖。 此更改基于新部分经修正的关于公路运输的第111/1994 Sb。号法案第9a条, 其内容如下:“关于运输协议的缔结和实施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投诉和诉讼以及随后由”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所载的若干承运人进行的运输 (CMR)将类比应用于国家公路运输中的物品运输合同,物品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害赔偿以及运输过程中个别承运人的责任。 如果有几家航空公司为其业绩而联合起来的话。
 
新安排不适用于捷克共和国已经签订的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所有人承担了重大变化,因为货物丢失或销毁时,承运人的更换义务金额将减少。 根据“民法典”,承运人应在货物丢失或毁坏的情况下,更换货物在接管时所具有的货物的实际价值。 另一方面,根据CMR公约第23条,承运人的责任最高为每公斤货物毛重8,33特别提款权,即根据目前的XDR率约为每公斤260捷克克朗 毛重量。
 
对于运营商而言,风险和责任的降低。 对于托运人而言,这意味着需要通过财产保险(所谓的货物保险)为运输货物投保,这是承担船东全部价值的唯一选择,或者合同调整承运人对货物全部价值的责任。 根据CMR公约第24条。
 

4.捷克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法律

 
一般隐私政策(GDPR)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在捷克共和国引起了极大反响。 企业家之间的恐慌正在放缓,相反,捷克个人数据保护办公室本身也提请注意对同意处理个人数据的不必要要求,这本身可能是非法的。 该办公室计划在2019年扩大对遵守GDPR义务的积极控制。 根据劳工局的沟通,控制活动的目的不是要征收尽可能多的罚款,而主要是为了确保纠正并提高对个人数据保护的意识。
 
以前18年的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应该由新法律取代处理个人数据. 捷克议会从2018年3月底开始讨论新法律,但尚未获得批准,并对其进行了一些修订。 可以假定它最迟将于2019年通过并生效。因此,有必要重新审查履行在捷克共和国境内保护个人数据的义务。
 

5.捷克破产法

 
2018年10月,众议院批准了对捷克破产法的一项重大修正案,该修正案应特别改变债务赎回机构,并引入更广泛的破产程序电子化 - 电子破产登记信息系统。 参议院回来了 修订“破产法” 2018年12月19日,众议院应在2019年初再次对其进行裁决。修正案草案已经讨论了一年多。
 
除其他事项外,如果债务人未能在五年内支付至少30%的到期金额,参议院希望删除司法审查条款,并且还建议取消偿还债权人必须相等的条件 破产受托人的报酬费用。
 
目前,五年期间至少30%的负债是取消债务的条件。 通过履行债务减免,债务人将从剩余的债务中解除债务,债权人将失去剩余的应收款。 因此,债务减免只适用于拥有足够资产或收入的人。 但是,部分借款人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并最终陷入所谓的债务陷阱。
 
该提案继续允许五年债务减免至少30%的债务人债务,但其条款正在发生变化。债务人在破产开始时不必证明他能够在五年内支付其债务的30%,而只是他有足够的收入向破产管理人支付一个月的债务。和他的债权人至少相同的金额。如果债务人在五年后未能支付所需的30%的债务,情况也应该改变。现在,法院应该决定这种债务人的命运,该债务人应该评估借款人是否已经做出足够的努力来偿还其债务。如果法院得出结论是肯定的,债务人将处理其余的义务,尽管未能履行偿还其30%义务的基本条件。然而,该决定将在法庭上,尽管支付了30%的债务,但无法确认债务减免和债务减免。如果借款人必须在三年内偿还至少60%的债务,那么应该有新的加速债务减免的可能性。
 
 

6.捷克“劳动法”修正案

 
2019年计划对捷克“劳动法”进行两项修订。 一项修正案旨在废除所谓的“karenčnídoba”研究所,该研究所在临时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不能获得工资或工资补偿。 同时,应减少雇主支付的疾病保险费。
参议院否决了这一点修订捷克“劳动法” 自2018年2月20日起,2018年2月20日,众议院应在2019年初决定最终批准或拒绝。
 
“捷克劳动法”的另一项修正案建议引入共同工作,计算正常休假的新方法,介绍非就业协议的工作时间记录,调整向雇员提供重要文件,缩短雇员的工作时间。 另一个雇主一个月和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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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合规和新实施的制裁

 
捷克注册法院和金融市场开始更严格地监督商业公司和合作社履行各种义务。 早在2018年,他们就发起了一系列诉讼程序,他们不仅威胁要处以高达10万捷克克朗或高达3%的总资产的罚款,还要对公司本身的清算进行清算。 义务和处罚使得有可能实施“会计法”,“法律和自然人公共登记法”(“登记法”)和“商业公司法”。
 
最常审计的义务之一是在登记簿记录收集中正确建立以下文件:年度报告,普通,特别和合并财务报表,如果它们未包括在年度报告中,如果有义务将其存入 如果文件是由另一法律,利润分配或损失结算提案及其最终形式(如果它们不是财务报表的一部分)以及审计员关于财务报表审计的报告编制的,则收集文件。 这些应基于在起草文件后收集文件,财务报表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6个月内编制和批准。
 
到2019年1月1日,所有公司都必须填写关于法人实体和信托的实际所有者的新记录信息。 从新的一年起,此列表还需支付1,000捷克克朗的管理费。 表格可以电子方式填写司法部网站 和附件足以以电子形式附加。
 
许多公司没有符合当前法律地位的更新社会合同或法规,并且在商业登记簿中输入的数据与实际状态不符。 如果公司在商业登记处没有地址,法定机构的成员没有正确登记,或者没有正确的注册公司名称,那么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有被清算的风险。 在法庭上。
 
2019年不仅标志着新的义务,而且标志着对尚未积极执行的现有义务的遵守情况进行更严格的检查。 即使没有新的义务,捷克企业家的要求也比前几年要高。

 

8.捷克法规改变捷克共和国道路机动车辆和膳食津贴的基本报销比率

 

The regulation changing the rate of the basic reimbursement for the use of road motor vehicles and meal allowances and setting out the average price of fuels for the purpose of providing reimbursement of travel costs in 2019
于2018年12月28日。
 
捷克共和国使用公路机动车辆的基本报销比率
根据“劳动法”第157(4)条,1公里旅程的基本报销的最低费率为
a)单轨车辆和三轮车的CZK 1.10;
b)CZK 4.10用于客运公路机动车辆。
 
捷克共和国的膳食津贴
根据“劳动法”第163(1)条,雇员有权在2019年出差的每个日历日获得最低食物津贴。
a)如果出差5-12小时,CZK 82,
b)如果出差超过12小时,则为CZK 124,但最长为18小时,
c)如果出差超过18小时,则为CZK 195。
 
根据“劳动法”第176(1)条,雇员有权在2019年出差的每个日历日获得最低食物津贴。
a)如果出差5-12小时,CZK 82-97,
b)如果出差超过12小时,则为124-150捷克克朗,但最长为18小时,
c)如果出差超过18小时,则为CZK 195-233。
 
捷克共和国2019年的平均燃料价格
根据“劳动法”第158(3)条第三句,2019年1升燃料的平均价格是
a)CZK 33.10的95辛烷值汽油,
b)CZK 37.10的98辛烷值汽油,
c)CZK 33.60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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