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刑法”和“2019年轻罪法”

修订“刑法”和“2019年轻罪法”/strong>

 
 
 



 

2019年2月1日,“刑法”修正案(第287/2018 Coll。号法案,修订第40/2009 Coll。号法案,经修正的“刑法”和其他一些法律),特别影响到 以下主题领域:
 
1.洗钱,
2.暴力侵害妇女和家庭暴力,
3.恐怖主义,
4.妨害司法,
贿赂
6.为刑事诉讼目的加快存储在计算机系统或信息媒体中的数据。
 

捷克共和国的司法障碍

捷克“刑法”将全面将任何可能被视为妨碍司法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这种行为在斯洛伐克或德国也受到制裁,其禁令包含在一系列国际条约中。
 
在捷克刑法中,这种行为迄今只有在成功“以妨碍司法”的形式被批准为组织形式的共谋或教唆任何违法行为。 捷克“刑法”第345至347条。 组织者或教唆者的刑事责任来自主犯的责任共谋的原则,即证人,例如,必须至少尝试虚假证言。 如果主要罪犯尚未进入尝试阶段,则共犯的行为完全不受刑事责任的影响。 除非涉及专家意见或公共文书,否则伪造和欺诈性地更改证据手段或提交此类证据手段现在实际上不会受到惩罚。
 
捷克“刑法典”第347a条的新措词“妨碍司法”
 
根据捷克“刑法”第347a条,捷克共和国境内妨碍司法的行为是为了将案件提交法院,国际司法当局或为刑事诉讼或在诉讼程序中提出 展品或文件证据,对于他知道伪造或改变的决定具有重大意义,目的是将其用作真品,或伪造或改变此类证据,意图将其用作真品',并且每个人 为了进行虚假指控(第345条),虚假证言和虚假专家意见(第346条)或虚假解释(第347条),“单独或通过他人提供,索取或承诺为另一人或另一人提供利益”。 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对这一罪行判处的刑罚甚至可以包括三至十年的监禁。
 

在捷克共和国洗钱犯罪所得

该修正案废除了疏忽的同谋和同谋(“刑法”第215条和第216条),因为这些罪行的现有事实已包括在涉及故意或过失洗钱犯罪的罪行的事实中。 最近,只有一项涉及洗钱的罪行。 这意味着根据有关国际条约从属于洗钱的所有类型的行为均在一项犯罪事实中明确提及。
 
根据捷克“刑法典”第216条规定,洗钱犯罪所得是由“隐瞒,转移给自己或转让给他人,拥有或使用任何代表捷克境内外犯罪所得的物品的人所犯的。 共和国的另一方,或改变这种事情,意图使另一人逃脱刑事起诉,惩罚或保护措施或其服务,或共谋犯下这种罪行',以及隐瞒这种罪行的每个人 任何代表捷克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犯罪所得的东西的来源,特别是隐瞒或掩饰其实际性质,地点,移动,处置,所有权或其他权利,或由其他人 努力确定其来源受到严重侵害或残疾,或共谋犯下此类罪行“。
 
根据“刑法”第217条,过失犯罪所得的犯罪行为是由于任何人因疏忽而使另一人隐瞒任何具有较高价值的物品的来源或确定原产地的人,这些物品代表在该物种内外发生的犯罪所得。 捷克共和国的领土以及由于疏忽隐瞒,转移给他人或他人的任何人,拥有或使用任何具有更高价值的东西,代表另一个人在捷克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犯下的罪行。
 
对上述罪行判处的刑罚的严重程度也会加剧,尤其是加重情节。
 

刑事文书的定义和犯罪所得

“刑法”和“犯罪所得”这一术语尚未在“刑法”中明确界定。
根据“刑法”新的第135a条,“刑事文书是指用于或用于犯罪的事物,包括民事成果和收益”。 根据“刑法”第135b条,“犯罪所得”是指源自犯罪的任何经济利益,而犯罪的直接收益是指通过犯罪获得的任何东西或作为对犯罪的奖励。 犯罪,包括民事成果和收益,以及调解犯罪所得,意味着任何事物,包括民事成果和收益,a)甚至部分地为构成犯罪直接收益的东西获得,b)其中构成直接收益的东西 犯罪的转变,甚至部分转变,或c)其价值发生,甚至部分地通过构成犯罪直接收益的事物发生。
 

在捷克共和国间接贿赂

“捷克刑法典”第332条(贿赂)和第333条(间接贿赂)的新措辞应在一项规定中制裁间接认捐或提供非法利益以及间接请求或接受非法利益。 在事实中增加以下案文:“单独或通过他人提供,提供或承诺贿赂”将删除与已载有该词的“刑法”第331条相比的解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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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行政违法和道路交通法”修正案

经修正的第250/2016号法案关于行政违规和相关诉讼的责任的修正案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根据经修正的关于道路交通的第361/2000 Sb。号法案第125c(7)节关于行政引用制裁的规定,引入了一项重大变化。 “罚款(行政违规行为)”的案文改为“可以处以罚款(行政违法行为)”,以便根据一般立法和道路通过协议解决各自的行政违法行为。 交通法案,如果此程序适用于案件的情况。 这意味着警察不必像往常一样处以罚款。
 
根据“行政违法行为责任法”,必须符合警告不足以处理行政违规行为的条件才能发布行政引用令。 没有用行政引文命令对被告施加警告的可能性。 根据新规定,只能通过行政引文命令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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